今年還有3次!補班太多惹民怨 人事總處這麼說
今(112)年共有6次周六補班,光是上(2)月就補了2次,本月25日又要補班,加上3月沒有任何連續假期,讓不少民眾直呼「心好累」。對此,行政院人事總處表示,未來5年內,調整放假、補班不會超過3次,針對民眾的不滿,會再蒐集多方意見作為參考依據。
3月沒有任何連假,還得周六補班1次,讓不少民眾直呼「心好累」。示意圖:截自freepik
今年6次周六補班分別為1月7日、2月4日、2月18日、3月25日、6月17日、9月23日。人事總處表示,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主要是依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」、「公務人員周休二日實施辦法」及「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」等規定,在不變更全年總放假天數的前提下,據以規劃訂定,112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行政院已於去年6月7日公告周知,其中總放假日數116日,調整放假次數6次。
因此,今年除夕1月21日為星期六,故前一天1月20日星期五功能性調整放假,於1月7日補班;又因除夕、初一適逢星期六、日,依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」規定分別於1月25日星期三、1月26日星期四補假,因此1月27日星期五調整放假,2月4日補班。
此外,今年2月28日和平紀念日落在星期二,故2月27日星期一調整放假,2月18日補班;4月4日兒童節也落在星期二,4月3日星期一也調整放假,3月25日補班;6月22日端午節則適逢星期四,6月23日星期五調整放假,6月17日補班;10月10日國慶日為星期二,10月9日星期一調整放假,9月23日補班。
人事總處進一步提到,為利政府行政機關上班日及放假日之安排有所依據,並彈性調整放假日期,於102年3月5日配合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」所定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規範,訂定「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」,其中第4點及第5點規定,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;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,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,除特殊情形外,以前一周的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。
人事總處指出,連假除可鼓勵民眾從事國內旅遊,亦有助於紓解工作壓力,增進內需市場及促進經濟發展,又民眾如有個人需求,仍可於補行上班當日自行請假。又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,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,原則上比照辦理;軍人的放假,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,應依該部規定辦理。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,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。此外,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,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。
人事總處提到,另綜觀未來5年,調整放假次數均不超過3次。又近來部分民眾反映今年調整放假及補班次數太多一事,人事總處將持續蒐集多方意見,做為日後研修參據。
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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