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林昀萱報導
▲臺中某國小發生師生糾紛,老師報警抓走學生最後撤告引起熱烈討論。(圖/翻攝自GoogleMap)
今年3月,臺中市某國小的體育老師與6年級學生發生肢體衝突,期間學生持樂樂球棒攻擊老師,雖然事後有向老師道歉,但老師仍在隔日報警,校方則任由員警進入校園帶走學生,案件曝光後引發臺中市長盧秀燕震怒痛批教師「不適任」遭炎上。同校教師還原家長5波攻勢,讓當事教師有苦難言,希望眾人不要被誤導。
一名自稱同校老師的網友在Dcard論壇發文還原經過為當事教師抱屈,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3月26日體育課,小六生因分組時間過長不耐煩生氣飆罵,老師請另一組同學加快動作並向小六生表示「已經在處理了」,卻遭小六生回應「你處理個甚麼東西啊,浪費我時間」,老師請他註意態度反被罵三字經,接著就自行拿著球具到一旁練習打擊。
小六生因球都擊打完了不想撿,朝著教師要求將剩下的2顆球分給他,遭教師以其他24位同學也要分組練習為由拒絕,並要求小六生去撿球。這時小六生突然拿起手上球棒擊打教師左大腿,老師迅速繞過某生從背後往前擒抱,即使雙手被緊抱,某生仍不斷雙腳亂踢,老師憋著氣一路抱到輔導室,交給輔導主任及專輔處理,並立即告知學務主任。「下午學務主任回校,老師說主任要不要打電話給家長,以免回去說法有出入,學務主任說有這麼嚴重嗎?當天直到下午四點也沒有接到學生的道歉,於是老師主動通報校安下班後決定去臺中醫院驗傷。」
隔天,學務主任勸說小六生道歉,但小六生卻怒吼「你也抱傷我」,讓老師氣憤表示:「你知道你這樣的行為依照法令我是可以報警的嗎?」在學生回吼「你報啊!你報啊」後老師拿起電話報警,警方在10分鐘內抵達,小六生這時才向老師道歉。老師見狀趕緊去跟警察說學生知道錯就好,有警惕就好,沒有要告他的意思。但警察說這事學校有通報校安,所以要照程序走得帶回去作筆錄,當時警方表示:「帶回去做筆錄,到時候說不要提告就好,不會有事。」
▲教師報警抓走學生引議,有自稱當事教師同事還原師生爆發肢體衝突的經過。(圖/翻攝畫面)
師生被帶回警局製作筆錄後,老師原本想在外面等學生,警察說已經通知家長來了,所以請老師先坐警車回校。家長當時也自認孩子行為不當,也沒有任何動作,雙方都以為事情已然結束。沒想到5月中老師與學生家長都接到少年法庭的出庭傳單,某生家長無法接受要孩子出庭的事實,於是投訴教育局,也與校長發生口語衝突,希望懲處老師。
6月21日在法庭上,學生當庭誣告老師激怒並壓制他,在老師也詳細交代事情始末並自我澄清後,學生才自認理虧鄭重道歉,六月底雙方接獲113年度少調字第742號裁定書,旨為「少年某生陳述與老師大致相符,並承認持樂樂球棒打老師大腿之事實,惟老師不提告且某生已當庭道歉裁定本件不付審理」,裁定日期為6月28日。
沒想到一過不服抗告日期,7月底又接獲某生家長投訴教育局,並親自來校申請校事會議,投訴內容加油添醋揚言提告不適任教師。因為校事會議是要保護孩子,所以委員都是專家學者及家長代表組成,被告的教師必須要去對他的指控進行辯護,即使是不實指控,證據及證物都需自行準備。好在有多名目擊教師澄清未有壓制行為,且有兩名已畢業的該班學生出面作證,校事會議這些不實指控終於得到澄清。原以為事情已告落幕,沒想到上個月又接到某生家長去地檢署投訴,但只以他字案結束。之後家長又找上議員陳情、在議會上抨擊此事,還不讓校長進行說明,種種行徑都讓當事教師相當沮喪。
同校老師表示,好在有律師給予的法律分析,讓當事教師知道自己是站得住腳,也希望身邊的人不要被誤導。一篇貼文也引起熱烈討論,不少人力挺教師留言:「教育部再不把懲戒權還給老師,將來警察局變學務處」、「老師都不計較了,家長還去整老師,真是要不得」、「這是個議員舉球想給媽媽市長殺,結果殺到自己臉上的故事」、「孩子動手打人就是就是不對, 在要求學校教育之前, 父母也要想想自己的家庭教育(唉)。希望盧市長, 李中議員, 和國民黨那些喊市長加油的政客們, 懂得明辨是非」、「家長才是整個事件中最該負責的人,還好意思藉機炒作,完全就是失職失能的家長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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